关于 2021 年暑假安排的通知
点击:3688次 发布/更新时间: 2021-06-28
各院系、科研机构,各附属医院,各部处,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 2021 年暑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将于 2021 年 7 月 3 日结束。7 月 4 日起,本科生开始放假,研究生放假时间由院系和导师根据培养计划妥善安排。2021 级本科生于 9 月 5 日报到,9 月 6 日-9 月 10 日接受入学教育;2021 级研究生于 9 月 4 日报到,9 月 6 日-9 月10 日接受入学教育;本科生老生于 9 月 7 日申请补考,9 月 8日-9 月 11 日参加补考,9 月 12 日注册;研究生老生于 9 月 7 日申请补考,9 月 8 日-9 月 11 日参加补考,9 月 10 日注册。9 月 13 日起,全校正式上课。
暑期教学活动将于 7 月 4 日起进行。各单位应做好充分准备,确保暑期教学活动顺利开展。
在各医院实习的学生放假时间由上海医学院指导各实习单位做好统筹安排。
二、8 月 26 日—9 月 8 日,2019 级、2020 级本科生在各校区参加军训,具体安排由相关职能部门另行通知。各单位应提前做好准备,保证军训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各院系、科研机构,各部、处可在保证完成日常工作的前提下,从 7 月 12 日至 8 月 27 日安排教职工轮休。8 月 30 日起,教职工正常上班。附属医院、学校所属产业、后勤承包单位等的暑期安排由本单位根据需要决定。
四、图书馆、食堂、校医院、院(系)资料室等公共服务部门在暑假期间继续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执行相应开放措施,确保教学、科研、后勤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暑假期间校车安排由相关职能部门另行通知。
六、各单位应继续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毫不松懈落实好校园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暑假期间的值班安排,落实在岗带班领导,明确值班人员的岗位职责,落实疫情防控、防台、防汛、防火、防盗和安全保卫措施,统筹安排各项工作。
七、师生员工要继续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管理措施和规定,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强化个人安全防护。如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发生变化,秋季开学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四海资讯红足办公室
2021 年 6 月 23 日